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

Stop!婚禮活動企劃前,法條先來停、看、聽

、忙、忙~千呼萬喚,這篇文章終告張貼成功。不多囉唆,切入正題。

許多學生問道如何寫出好的企劃案呢?又能夠吸馬上引客戶的目光?
不外乎以下的「五多」:
多思考才有好的企劃案
多感受才有好的企劃案
多觀察才有好的企劃案
多觀摩才能移植他人的豐富經驗
多寫作
才能磨練寫作技巧促成實際接案經驗

會很抽象嗎?不,但我認為這卻是件很主觀的事情。
以上,都要細細體會,方能漸入佳境。

婚姻乃終身大事,影響到男女雙方未來的幸福。因此,在著手規劃婚禮活動企劃案前,較為特別的部份是,先應該冷靜地在法條面前停、看、聽。依據我國民法親屬編的規定,結婚屬法律上之一種「身分行為」,若本人不克親自處理,無法請他人代理之。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: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換言之,結婚只採行登記,不擺席宴客,亦無不可。相信在節能簡炭,節約至上的觀念前導下,想要席開百桌、大肆宴客的新人已逐漸在減少當中。企劃人該轉向規劃出個性化、溫馨氛圍的主題婚禮活動,才更受到市場上消費族群的青睞。

下次,我們就來聊聊這「五多」,讓您的企劃案~拍「案」叫「絕」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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